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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科学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
『 规章制度』  『加入时间』:2007/01/26 09:54:40  『访问量』:  『录入』:labmc

  • 校级实验室管理中心主任为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;
  • 组织单位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和法规,工作中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作业,增强防患意识和责任感;
  • 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,将责任分解到每一个实验室和相关人员;
  •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,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,分析单位消防形势和现状,并提出整改措施;
  • 实验室的电气线路必须经具有安装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安装,严禁私拉乱接和违章操作;
  • 大楼内配备的消防器材或自动消防设施应经常保持完好有效齐全;
  • 加强易燃易爆等化学物品的管理,实行专人保管,定点贮藏;
  • 大楼内应保障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畅通,保持消防疏散安全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经常处于正常状态;
  • 生命科学楼实行 24小时值班制度,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,发现消防隐患应及时处置和报警;
  • 进入生命科学楼实行凭证制度,物品出大楼实行登记制度;
  • 对玩忽职守人员造成的损失按照有关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;
  •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试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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